[摘要]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
2022-44号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经济开发区,北至御道大街,南至谢过城街,西至碧霞湖南路,东至财金颐养健康产业(泰安)有限公司。
出让面积:61114平方米(居住34718平方米,商业26396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住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容积率: 地上容积率不大于1.59(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大于1.7、居住用地大于1.0不大于1.5)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85(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大于2.3、居住用地不小于0.55不大于1.5)
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2022-45号地块:
该宗地位于泰山经济开发区,北至泰前街道西城村、东城村,南至谢过城街,西至泰前街道西城村,东至明堂路。
出让面积:67856平方米(居住18520平方米,商业49336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住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容积率: 地上容积率不大于1.5(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大于1.2、居住用地大于1.0不大于2.3)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92(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大于2.0、居住用地不小于0.55不大于1.7)
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2022-46号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经济开发区,北至泰前街道西城村、东城村,南至泰前街道西城村、东城村,西至泰前街道西城村,东至明堂路。
出让面积:13297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特别说明:
(1)按有关规定,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3个月内一次性缴清,经协商分期缴纳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2022-44、45、46号地块应用装配式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