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安市2019-4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2019-41A号地块:该宗地北至、南至、东至规划路,西至滨湖路。
出让面积:4863平方米。
土地用途: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0。
出让年限:50年。
2019-41B号地块:该宗地北至、南至规划路,西至滨湖路,东至环湖中路。
出让面积:42112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05。
出让年限:70年。
2019-41C号地块:该宗地北至规划路,南至二十里埠,西至滨湖路,东至环湖中路。
出让面积:49772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5。
出让年限:70年。
2019-41D号地块:该宗地北至泮河大街,南至岔河,西至岔河,东至盛世路。
出让面积:24195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容积率:地上不大于3.0,地下不大于2.9。
出让年限:40年。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网上报价截止后,按相关规定,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和竞买资格审核后,即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剩余土地价款。
4、2019-41号地块中A、B、C、D四宗地整体出让。加价幅度为同时整体加价。
5、2019-41号地块竞买人必须按照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并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签订建设泰山慧谷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合作协议。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应于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2日14:00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竞买人对网上交易地块相关信息或对《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分别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此次网上交易不组织对交易地块的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五、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2日止;
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2日止;(2020年1月1日元旦放假)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00(以到帐时间为准);
报价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起;
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9:00。
六、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始价:陆亿壹仟伍佰伍拾玖万零叁佰贰拾伍元整(61559.0325万元);
竞买保证金:壹亿叁仟万元整(13000万元);
增价幅度: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万元)及其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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