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天下小编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01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天下小编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01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1号地块中包含A、B两宗地,A宗地位于博阳路西侧。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四路,南至规划六路,东至省庄镇兴隆村,占地面积5698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B宗地位于博阳路西侧。北至规划一路,西至省庄镇兴隆村、小津口村,南至规划二路,东至博阳路,占地面积13350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上述地块均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渣土和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渣土由竞得人自行清运并承担所需费用。
3、2019-1号地块A、B两宗地整体出让,加价幅度为同时整体加价。
3、竞买保证金为美元6000万元。
4、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中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5、周边的规划四路、规划六路、规划七路,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统一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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