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志高实业欠债3.3亿榜单排第二

泰安站  2014-07-22 15:52

[摘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21日,记者从榜单中看到,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欠债3.3亿余元,位居全国榜单第2位。

近日,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了“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21日,记者从榜单中看到,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欠债3.3亿余元,位居榜单第2位。

按照失信金额的由高到低排列,2013年9月立案的涉及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执行案件中,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欠款达到3.3亿余元高居第二位,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陕西省西安市公证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项写明被申请执行人为: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志高动漫文化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3名自然人。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截至目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总共公布19.7万多名,其中自然人167461名,法人或其他组织29516名。记者查询泰安市失信法人排行情况发现,金润珠宝有限公司、达欣食品有限公司、中和置业有限公司等25名失信法人榜上有名,欠款金额为250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年初院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明确规定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9类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